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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欣资源:关于增加公司委托理财投资额度的公告2019-01-23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9-007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委托理财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投资计划金额:原计划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自有资金,现
计划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自有资金。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
券商收益凭证等,不得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


    2018 年 3 月 13 日,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8 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
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披露的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18-026)。 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委
托理财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有的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金额的基础上,将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投资额度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用于购买包括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等低风险产品。
    一、委托理财投资计划概述
     (一)委托理财投资的基本情况
    1. 委托理财投资的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
资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2. 委托理财投资的额度
    公司拟在原有额度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基础上,将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投资
额度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授权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 委托理财投资要求
    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产品包括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
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等,不得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
    5. 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
    委托理财投资业务由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具体操作。申请公司股东会
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委托理财投资业务的审批。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8 年 3 月 13 日,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8 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
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 2017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19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委托理财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原有的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的基础上,将自
有资金委托理财投资额度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委托理财投资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投资对公司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
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对委托理财投资产品
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不影响公司日常经
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委托理财投资的风险控制
    1. 公司已在公司制度中,对委托理财投资操作规则、风险控制等做了规定,
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在上述额度内,根据银行等机构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
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闲置资金情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总经
理、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投资办理以及相应的损益情
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和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在原有
的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的基础上,将自有资金委托
理财投资额度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
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