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关于签署西安市高陵区泾河风光带(一期)PPP项目合同的公告2018-11-13
签署合同公告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 2018-111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西安市高陵区泾河风光带(一期)
PPP 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8 日、2018 年 6 月 22 日分别披露了《龙元建设关于西安市
高陵区泾河风光带(一期)PPP 项目预中标公告》、《龙元建设关于西安市高陵区泾
河风光带(一期)PPP 项目中标结果公告》,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龙元
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
限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供应商联合体。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
融资、施工(市政工程)、运营和移交等工作;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水利工程);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本
项目的设计工作。
近日,公司与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签署了《西安市高陵区泾河风光带(一期)
PPP 项目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相关主体概况
1、甲方: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
2、乙方一: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二: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三: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西安市高陵区泾河风光带(一期)PPP 项目
(二)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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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合同公告
1、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 127,841.90 万元。
2、合作期限:本项目采取“建设、运营、移交”的模式。合作期 20 年,其中
建设期 3 年,运营期 17 年。
3、项目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主要包括泾河风光带(一期)项目
区两岸滩地的景观规划、景观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景观水域清水型生态系统构
建、海绵城市构建,以及河道防护。其中景观工程主要包括绿道、种植、游赏服务
设施、景观给水排水、景观水域清水型生态系统、电气工程、视频监控及背景音乐
系统等。河道防护、加固及新建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加高培厚)堤防 10.74km,新建
拦水闸 4 座,坝长分别为 85m、100m、95m 及 125m。海绵城市主要包括利用透水铺装、
植草沟、雨水调蓄池等低影响开发设施进行径流雨水渗透、储存、转输与截污净化
等。
三、合同双方主要的义务和责任
甲方:
1、甲方的主要权利
(1)甲方有权对本项目的建设进行总协调,并对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进度、范围
和标准进行变更。
(2)甲方有权对本项目中乙方融资情况、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及支付使用情况,
乙方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以及乙方运营维护项目的实施全过程,进行抽查、
检查、了解和监督。
2、甲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以便推进项目建设环节各项行政审
批手续的申报和审批工作。
(2)甲方应确保本项目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取得了必要的行政审批手续,确保本
项目立项、规划、环评、用地等相关审批手续合法有效,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必备
的前提条件。
(3)甲方在本项目工程建成后,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对项目
公司进行绩效考核,并及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相关费用。
乙方:
1、乙方的主要权利
(1)乙方有权利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获取可行性缺口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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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合同公告
(2)因甲方要求或法律变更导致项目公司运营成本增加时,乙方有权根据《PPP
项目合同》约定获得补偿。
(3)按照《PPP 项目合同》的约定,享有获得本项目的 PPP 项目合作权,负责
融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项目工程设施的权利。
2、乙方的主要义务
(1)乙方应从有关政府部门获得、保持和续延项目所必需的应由乙方办理的许
可、执照和批准,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计入项目总投资。
(2)乙方应负责筹措项目工程建设投资资金,按工程进度计划投资建设,并确
保投入资金满足本项目实施的需要。
(3)乙方应严格按照适用法律和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工程建设,确保
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为公司后续 PPP 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经验,
对公司经营业务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1、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内,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
险;
2、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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