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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元建设:关于签署天台县始丰街道唐兴大道玉湖区块改造PPP项目合同的公告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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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 2018-119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天台县始丰街道唐兴大道玉湖区块改造
                            PPP 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01 日、2018 年 12 月 08 分别披露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天台县始丰街道唐兴大道玉湖区块改造项目的预中标公告》、《龙元建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台县始丰街道唐兴大道玉湖区块改造项目的中标公告》,
公司(牵头人)和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社会资本。
公司主要负责项目招投标工作、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移交;中国电建集团
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设计。
    近日,公司与天台县人民政府始丰街道办事处签署了《天台县始丰街道唐兴大
道玉湖区块改造项目(A1-A9 区块安置房 PPP 项目)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相关主体概况
    1、甲方:天台县人民政府始丰街道办事处、天台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乙方: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天台县始丰街道唐兴大道玉湖区块改造项目(A1-A9 区块安置房 PPP
项目)
    (二)项目概况
    1、总投资额:243,983.0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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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合作模式及合作期限:本项目采用 PPP(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模式
运作;项目合作期 15 年,其中建设期 3 年,运营 12 年。
    3、项目内容:

    (1)A1-A9 区块安置房用地面积为 152,908.93 ㎡,总建筑面积约为 504,599.47
㎡,地上建筑面积约为 382,272.33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为 344,045.09 ㎡,商
业面积约为 34,404.51 ㎡,配套用房面积约为 3,822.72 ㎡),地下建筑面积约为
122,327.14 ㎡;
    (2)幼儿园,用地面积约 5,428.97 ㎡,建筑面积约 5,429 ㎡;
    (3)邻里中心及配套停车场,用地面积约 6,482.49 ㎡,地上建筑面积约 5,000
㎡,地下建筑面积约 5,000 ㎡;
    (4)周边市政道路共计约 62,151 ㎡。


    三、合同双方主要的义务和责任
    甲方:
    1、甲方的主要权利
    (1)在遵守、符合适用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对乙方履行本合同项
下的义务进行监督和检查,但甲方并不因其开展有关监督、检查工作而承担任何责
任,且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2)在本项目建设期内,甲方有权对本项目的建设进行总协调,并按本合同约
定对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进度、范围和标准进行变更。
    (3)甲方有权在运营期内要求乙方提交运营维护记录并对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
情况进行监督,对安全质量进行评估。
    2、甲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应确保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取得了必要的审批手续,确保本项目立项、
规划、土地报批、水保、环评、设计等相关审批手续合法有效,为本项目的建设创
造必备的施工条件。
    (2)甲方在本项目工程建成后,按照 PPP 项目合同规定的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对项目公司进行考核,并及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相关费用。
    (3)甲方应协调天台县财政局将本项目的可行性缺口补助纳入跨年度的财政预
算,在中长期财政规划中予以统筹考虑。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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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乙方的主要权利
    (1)乙方有权利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可行性缺口补助。
    (2)因甲方要求或法律变更导致项目公司运营成本增加时,乙方有权根据《PPP
项目合同》约定获得补偿。
    (3)按照《PPP 项目合同》的约定,享有获得本项目的 PPP 合作权,负责融资、
    投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工程设施的权利。
    2、乙方的主要义务
    (1)乙方应从有关政府部门获得、保持和续延项目所必需的应由乙方办理的质
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相关报备、审批及手续、许可、执照和批准。甲方或县政
府指定机构应予以协助。
    (2)乙方应负责筹措项目工程建设投资资金,按工程进度计划投资建设,并确
保投入资金满足本项目实施的需要。
    (3)在整个运营期内,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乙方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
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管理、维护项目设施,并购买运营期保险(若根据适用法律
要求必须购买)。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为公司后续 PPP 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经验,
对公司经营业务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1、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内,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
险;
    2、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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