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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凤竹纺织: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3-31  

						 证券代码:600493                证券简称:凤竹纺织            编号:2015-003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29 日在本公司三楼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实到董事 10 人,董事陈澄清、李春兴、李常春、
陈锋、陈强、林建才、陈俊明、戴仲川、肖虹、刘宏灿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
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澄清先生
主持。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二、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四、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五、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4 年度实现净利润
8,341,100.91 元(母公司数,下同),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834,110.09 元后,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506,990.82 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 87,093,742.90 元,
扣减 2014 年支付属于 2013 年度的现金股利 5,440,000 元,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 89,160,733.72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进行如下分配:

    按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7,2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0.2 元(含税),共计分配 5,44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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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上述分配后,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 83,720,733.72 元,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七、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14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八、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述职报
告》。
    九、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
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十、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十一、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14 年度审计费用及
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请了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根据双方约定,公司拟支付福建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 年度审计费用 80 万元(含税,不含食宿、差旅费用,
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鉴于福建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财务审计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勤勉、尽职,根据审计委员会
的提名,董事会建议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陈俊明、戴仲川、肖虹、刘宏灿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事前审查并
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十二、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的议案》。
    2015 年,因公司日常生产的需要,需向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购入水、电、蒸汽,
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 9,000 万元(不含税)。关联董事陈澄清、李春兴、李常春、陈锋、
陈强、林建才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陈俊明、戴仲川、肖虹、刘宏灿对该关联交易进行
了事前认真审查,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
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
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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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菲奈斯进
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需向本公司采购面料、租用厂
房,预计 2015 年面料交易总额不超过 2800 万元(不含税)、租金 18.72 万元。关联董
事陈澄清、陈锋、陈强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陈俊明、戴仲川、肖虹、刘宏灿对该关联
交易进行了事前认真审查,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因正
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四、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决定在 2015 年至 2016 年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
江支行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3,000 万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
支行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7,000 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清
源支行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7,000 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
江支行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 5,000 万元;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2,000 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
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6,000 万元;向浦发银行晋江支行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
信额度人民币 3,000 万元;此外,向其他银行申请借款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
元。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共计 68,000 万元,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办理银行承兑汇票
及国际信用证结算业务,月利率以银行通知为准。
    同时向泰国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 300 万美元的流动资金外汇贷
款额度,以高温车间后整理厂房(房产证号:晋房权证梅岭字第 011-200050 号,建筑
面积:8514.32 平方米)及其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晋国用(2001)字第 01278 号、
晋国用(2001)字第 01279 号,土地使用面积:9718.18 平方米)作为抵押,利率以银
行通知为准。以上银行业务在具体操作时,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与各家银行发生业务往
来的相关法律文件。
    十五、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额度
提供担保的议案》,担保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六、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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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颁布会计政策的
议案》。财政部 2014 年颁布和修订了系列新会计准则,公司根据具体的准则要求规定,
将其中需要调整的事项进行了调整,并对报表期初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调整项目及
原因如下: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的要求将公司对被投
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中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进行了追溯调整。将公司
对参股公司上海兴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0%的股权)的投资由“长期股权投资”
科目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相应调减“长期股权投资”借方金额,调增“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借方金额(详见下表);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一、合并报表

 长期股权投资       20,000,000.00       20,000,000.00       30,00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00,000.00    20,000,000.00     30,000,000.00


 二、母公司报表

 长期股权投资       256,650,000.00      271,950,000.00      281,950,000.00      236,650,000.00   251,950,000.00    251,95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00,000.00    20,000,000.00     30,000,000.00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的列报要求,
对报表列报科目作重分类,原列报于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非流动负债的
递延收益,改为递延收益列报。对相关金额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详见下表):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一、合并报表

   其他非流动负债        7,450,980.38        8,235,294.11        9,019,607.84



   递延收益                                                                      7,450,980.38     8,235,294.11     9,019,607.84



   二、母公司报表


                                                            4
   其他非流动负债     7,450,980.38   8,235,294.11       9,019,607.84



   递延收益                                                             7,450,980.38   8,235,294.11   9,019,607.8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4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2 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 2014 年末、2013 年度和 2012 年度
净利润未产生任何影响。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
订的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则
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和调整。
    公司聘请的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作伙伴)对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出具了书面说明。
    以上第一、二、三、五、六、十一、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号议案尚需提交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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