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3 证券简称:凤竹纺织 编号:2019-009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财 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7]30 号)同时废止。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 2018 年 6 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8〕15 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将原“应收票据”及 “应收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及“其他应收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 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 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 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长期应 付款”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分 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 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1 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 2017 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 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2017.12.31/2017 年度 调整前 调整后 变动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85,417,977.21 85,417,977.21 应收票据 17,526,659.68 -17,526,659.68 应收账款 67,891,317.53 -67,891,317.53 在建工程 12,609,536.57 12,993,012.47 383,475.90 工程物资 383,475.90 -383,475.9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72,613,138.27 172,613,138.27 应付票据 107,653,561.58 -107,653,561.58 应付账款 64,959,576.69 -64,959,576.69 应付利息 183,037.57 -183,037.57 其他应付款 15,843,770.35 16,026,807.92 183,037.57 管理费用 44,958,554.05 30,636,676.34 -14,321,877.71 研发费用 14,321,877.71 14,321,877.7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的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均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的变更。 五、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2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 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