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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工钢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2018-12-13  

						 长江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 2018-119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湖北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湖北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
限公司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 2018 年 12 月 9 日,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实际对
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 203,724.76 万元人民币,本次新增担保金额 6,000 万元人
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应下属子公司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拟为对方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
下:
序号       拟担保企业名称         贷款银行          担保额度              备注
                                                                    流动资金贷款、银
         湖北精工钢结构有限                                         行承兑汇票等,续
  1                           汉口银行江岸支行   人民币 3,000 万
         公司                                                       保、连带责任担
                                                                    保。
                                                                    流动资金贷款、银
         湖北精工工业建筑系                                         行承兑汇票等,续
  2                           汉口银行江岸支行   人民币 3,000 万
         统有限公司                                                 保、连带责任担
                                                                    保。
      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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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湖北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注册地:武汉市黄陂区盘龙经济开发区,法定代
表人:裘建华,注册资本:500 万美元,主要从事建筑机械制造;建筑钢结构产
品及新型墙体材料设计、生产、销售、安装;机械零件的加工。截至目前,公司
持有其 99.86%的股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1,558.61 万元人民币、
净资产 1,275.6 万元人民币(上述数据经审计)。
    湖北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注册地:武汉市黄陂盘龙城楚天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余继军,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建筑机械制造;
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的设计、生产销售、施工安装;机械零件的加工。
截至目前,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3,730.72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3,868.09 万元人民币(上述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担保所对应主债权合同及主债权合同下每笔用信合同最
长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
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并认为该担保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
健康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 203,724.76
万元人民币,其中关联公司担保共计 19,500 万元人民币,其余被担保公司均为
公司所控制公司(上海置业的担保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加上本次新增担保金额 6,000 万元人民币,合计 209,724.76 万元,占公司
经审计净资产的 52.89%。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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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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