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精工钢构:关于事前认可的独立董事意见2018-12-1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事前认可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了解了公司购买墙煌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墙煌新材料”)部分股权事项并审核了相关资料及关

说明后,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幕墙施工安装系统、铝材及钢材

涂镀生产系统的新型科技企业,其金属围护材料、集成幕墙系统产品为公司集成

建筑产业链中重要组成部分,在业务上一直以来与公司都有较好的合作关系,考

虑到公司未来战略新兴业务的发展,将墙煌新材料纳入公司体系内,可以更好的

发挥业务协同性,提高总承包及绿筑集成业务的项目管理水平、质量的把控力度,

给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亦可以解决关联交易等问题。其作为专业公司,自身

亦有较好的发展。

    为充分发挥公司与建筑装饰产品的业务协同性,提高公司整体解决方案能

力,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解决公司关联交易等问题,同意公司与精工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购买两方合计持

有的墙煌新材料 65.7424%的股份。该项投资交易以经评估的资产价格为依据,

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

度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

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本独立董事将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监督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签字页)




邵春阳                          章武江                         方 二




                                                     2018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