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钢构: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2019-04-18
长江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 2019-019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
保金额为 66,000 万元,其中新增 26,000 万元,续保 40,000 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应所控制企业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拟为对方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
下:
序号 拟担保企业名称 贷款银行 担保额度 备注
流动资金贷款、贸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 66,000 万元人
1 易融资等,续保、
有限公司 省分行 民币
连带责任担保。
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县柯桥经济开发区鉴湖
路,法定代表人:孙关富,注册资本:12 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轻
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截至目前,
本公司持有其 99.81%的股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591,074.67 万元
人民币、净资产 159,025.77 万元人民币(上述数据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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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担保所对应主债权合同及主债权合同下每笔用信合同有
效期不超过 24 个月,上述担保所对应的保函类业务的单笔有效期最长可至 36
个月。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后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并认为该担保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
健康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9 年 4 月 16 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 190,124.61
万元人民币,其中关联公司担保共计 19,500 万元人民币,其余被担保公司均为
公司所控制公司(上海置业的担保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加上本次新增担保金额 26,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 66,000 万元,其中续
保 40,000 万元),合计 216,124.6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4.32%。
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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