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精工钢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2019-04-18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2018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与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浙

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联合投标工作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等相关资料及考察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报审计工作后,

现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如实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

况,不存在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报告期内,公司完善内控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并开展内控评价工作,

《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

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3、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会计审计机构以来

一直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

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建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公司及下属所控制企业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产品当地市场价

格为原则向墙煌新材料及其下属所控制企业采购铝单板、进行幕墙业务工程分

包,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

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

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5、公司及公司所控制企业与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进行累计

金额在 10 亿元以内的联合投标事宜可以充分利用好关联公司浙江精工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总承包一级资质,为公司项目承接提供便利,有利于公司生

产经营的发展,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双方独立报价、独立施工,定价公允且

不会构成同业竞争,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6、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进行的调整,能够客

                                     1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7、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




                                  2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签字页)



章武江                         邵春阳                                孙国君




                                                         2019 年 4 月 4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