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精工钢构:独立董事意见2020-08-01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八次临
时会议《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听取有关说明
后,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应所控制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其融资提供担保。公司为所控
制企业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并认为该
担保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本独立董事将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监督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邵春阳                          章武江            方   二




                                         2020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