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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工钢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5-2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为长江精
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钢构”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精工钢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
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担保概述

    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锐”)向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期限1年。上海市中小微企业
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上海融资担保机构”)为上海精锐向交通银
行股份上海闵行支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提供担保。
    公司就上述上海融资担保机构为上海精锐提供担保事项为提供反担保。本次给上
海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金额为上海精锐上述贷款本金1,000 万元及利息、复利
以及可能产生的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
保证。
    上海融资担保机构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上述担保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1056号16层
    法定代表人:卢华
    开办资金:50万元人民币
    主要业务范围:承担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的运营管理,开展政策
性融资担保业务,协调处理基金理事会日常事务等职责。

    2、主要业务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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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融资担保机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类别                    金额(万元)
            资产总额                          1,052,948.46
            资产净额                           1,244.6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范围为上海融资担保机构为上海精锐担保的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闵行支行申请1,000万元授信的全部主合同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以及可能产
生的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的保证期间自上海融资担保
机构代偿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5月24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238,720.36万元人民币,
其中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为对上海置业的担保,该担保已经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余均为公司所控制企业提供的担保,加上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新增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合
计为310,489.4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49%。无逾期担保的
情况。

五、对外担保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已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
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方二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精锐金属建筑
系统有限公司贷款进行担保,本次为公司就上述担保提供的反担保,本次担保有助于
下属子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审议程序合规,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事


                                     2
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对外担保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对外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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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魏 鹏                  王文庭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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