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利:关于追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公告2019-03-21
证券简称:安徽水利 证 券 代 码 : 600502 编 号 : 2019-015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追认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关联交易。由于业务规模扩大,2018
年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所属子公司安
徽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一建”)、安徽华力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力劳务”)发生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实际执行金额超出预计金额 33,695.80 万元。
公司拟对以上超额日常关联交易予以追认。本次超额日常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 2018
年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5%,因此该项超额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实际发生金 超出
关联人 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别 额 金额
接受关联方 安徽一建 工程、 30,000 30,973.71 973.71
劳务 劳务分包等
华力劳务 42,000 74,722.09 32,722.09
小计 - - 72,000 105,695.80 33,695.8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 459 号安建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时运
注册资本:391,063.25 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信息中介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建工控股总资产 667.75
亿元,净资产 95.63 亿元;2017 年建工控股实现营业收入 401.75 亿元,净利润 9.01 亿
元。
2、安徽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334号
法定代表人:范毓庆
成立日期:1989年05月31日
注册资本:11,265.01万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
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预应力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
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机电安
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安装、拆卸、维修;材料租赁;室内
外装饰、咨询服务;承包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
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以上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之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 近 一 年 经 审 计 主 要财 务 数 据 : 截 止 2017 年 末 , 安 徽 一 建 合 并报 表 资 产 总 额
83,796.58万元,净资产16,154.75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6,152.00万元,净利
润1,008.37万元。
建工控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
第一、二款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安徽华力劳务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九华山路
法定代表人:陈强国
成立日期: 2001年05月17日
注册资本:700万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建集团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建筑劳务作业服务。
最 近 一 年 经 审 计 主 要财 务 数 据 : 截 止 2017 年 末 , 华 力 劳 务 合 并报 表 资 产 总 额
20,928.06万元,净资产789.75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5.87万元,净利润120.61
万元。
建工控股为安徽省国资委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二款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超额日常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2018年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因此本
次关联交易超额部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
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向关联方分包劳务,
有利于利用各方的市场、资质等资源,实现合作共赢。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依照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
和公司股东的利益,且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总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影响上市公
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