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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徽建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02-13  

						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公告编号:2020-005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4亿元,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91 号文《安徽水利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1,804,276 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54 元。截止 2017 年 7 月 25 日,本公司
已向上述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8,520.00 万元,扣
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862.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5,658.00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7]4477 号《验资报告》。

    公司以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建设银行
合肥钟楼支行、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光大银行合肥稻香楼支行、徽商银行泾县
支行、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等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上述银行。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 4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2019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了该议案。截至 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
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施工机械设备购置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9,330.08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单项完成 58.40%;“PC 构件生产基地(二期)
       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889.14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单项完成 27.76%;“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
       资金 943.13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单项完成 26.57%;“淮北市中湖矿山地质环境
       综合治理 PPP 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6,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单项完成
       100.00%;“泾县生态文明提升 PPP 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5,496.72 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单项完成 100.00%;以上项目合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83,659.07 万
       元,募集资金投入合计完成 61.67%,剩余募集资金 51,998.93 万元。

             此外,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各项目专户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累计
       金额合计 302.33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52,301.26 万
       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扣除手续    含利息的剩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投    累计投入
                                                              费后利息    余募集资金
                              资额     入金额        比例
序号      项目名称                                            收入金额       金额

                              ①          ②       ③=②/①        ④    ⑤=①-②+④

        施工机械设备
 1                        50,221.78    29,330.08    58.40%     116.03     21,007.73
          购置项目
       PC 构件生产基
 2                        23,600.00        -        0.00%       48.58     23,648.58
       地(二期)项目
        工程实验室建
 3                         6,805.00    1,889.14     27.76%      31.33      4,947.19
          设项目
        信息化系统建
 4                         3,550.00     943.13      26.57%      33.03      2,639.90
          设项目
       淮北市中湖矿
 5     山地质环境综       36,000.00    36,000.00   100.00%
       合治理 PPP 项目
        泾县生态文明
 6                        15,481.22    15,496.72   100.10%      73.36       57.86
        提升 PPP 项目
        合     计         135,658.00   83,659.07   61.67%      302.33     52,301.26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为充分发挥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益,公司计划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
将按期组织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募投项目的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0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
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国元证券认为:本次安徽建工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国元证券对安徽建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
次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
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
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 4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