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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徽建工:安徽建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2023-03-30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2 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公司
                2022 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2022 年度对外担保以及 2022 年度利润分
配等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对于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严格执
行证监发[2003]56 号文件规定,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2 对外担保的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作为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
认真地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
明,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没有为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
的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三、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 2.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一年
度,不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不转增。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为 1,716,533,938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本次共计分配利润 42,913.35
万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总额为 42,913.35 万元,现金分红总额占
2022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1.10%,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1
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
的规定;公司 2020 至 2022 年度累计分配现金股利总额超过三年平均可分配利
润的 30%,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较高比例
的现金分红回报全体股东,维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和充分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
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升公司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于 2023 年度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在会议前向我们提交了本次关联交易有关资料,我们在审阅有关文
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
断,我们认为:2023 年度本公司拟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246.62
亿元关联担保或具有担保性质的增信措施,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在会议前向我们提交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关资料,我们在审阅有
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我们的独
立判断,我们认为:本次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
要,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
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同时公司应加强关联交易的管理,确保依法合规
实施。

       七、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
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够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

       八、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证券
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
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
了相关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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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建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及公司 2022 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鲁   炜)                 (盛明泉)             (汪金兰)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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