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关联担保公告2012-10-31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编号:临2012-049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兰州分
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方大炭素”)提供关联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201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兰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为方大炭素在中信银行兰州分行的综合授信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提供担保,
期限一年。
上述担保未超出公司与方大炭素 2010 年 8 月 31 日签订有关互保协议范围。
该互保事项已经 2010 年 8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0 年 8
月 31 日公司 201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 2012 年 8 月 13 日、2010
年 9 月 1 日分别登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之《方大特钢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 201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方大特钢
201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事宜构成关联担保,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该事项
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 201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时,关联股东亦已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方大炭素成立于 1999 年 1 月,住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 2 号街坊 354 号,
注册资本:壹拾贰亿柒仟玖佰零柒万柒仟捌佰玖拾捌元,主要从事石墨及炭素制
品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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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与本公司为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均为方威先生。方威先生通过其控
制的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方大炭素 51.78%的股权,同时辽宁方大集
团实业有限公司通过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科技有限公司 57.97%的
股权而间接持有本公司 68.48%的股权。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方大炭素总资产 6,811,426,825.22 元,
负债 3,046,895,610.75 元,所有者权益 3,764,531,214.47 元,资产负债率
44.73%,营业收入 4,526,045,609.06 元,利润总额 872,928,923.98 元。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57,100 万元(含本次担保,其中提供关联
担保 5,5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7.09%。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
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1、方大特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方大特钢 201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方大特钢与方大炭素签订的《互保协议书》
3、方大特钢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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