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3-07-31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3-042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已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次行权结果,需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
具体如下:
1、原条款: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0053.0485 万元。
修订后: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1072.1235 万元。
2、原条款: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0053.0485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
普通股,其中: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 28521.583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3%;
江铃汽车集团公司 15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广州市天高有限公司 0 股;
江西信江实业有限公司 0 股;江西省进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0 股;社会公众股
101379.469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95%。
修订后: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1072.1235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股,其中: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 28521.583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76%;
江铃汽车集团公司 15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广州市天高有限公司 0 股;
江西信江实业有限公司 0 股;江西省进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0 股;社会公众股
102398.539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8.12%。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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