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关于为同达铁选担保的公告2013-10-29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3-058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同达铁选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13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9 人,亲
自出席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
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同达铁选担保的议案》。同
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达铁
选”)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伍仟万元提供
担保,以上担保期限一年。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同达铁选系公司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同达铁选地址:本溪满族
自治县高官镇磙子沟村,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仟伍佰玖拾贰万元,主营铁精粉加
工、销售;铁矿石开采。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同达铁选总资产 650,436,034.24 元,负
债 375,300,868.12 元,所有者权益 275,135,166.12 元,资产负债率 57.70%,
营业收入 598,,914,088.39 元,利润总额 232,326,591.25 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获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
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止到 2012 年 12 月 31 日,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被担保对象
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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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
担保程序。由于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
范围内,且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29900 万元(含公司分别与方大炭素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占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0.21%。其中,公司对外担保发生总额 164900 万元(含本
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3.18%。
五、备查文件
1、方大特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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