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2014-01-09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4-003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和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了使固定资产的折旧
年限与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从 2014 年 1 月 1 日起对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的折
旧年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类别 调整前折旧年限(单位:年) 调整后折旧年限(单位:年)
构筑物 10 10-20
动力设备 11 10-11
电子设备 4 3-4
运输设备(火车) 6 6-10
运输设备(除火车以外的运 6 4-6
输设备)
仪器仪表 7 5-7
工业炉窑 7 7-10
专用设备 7 7-10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说明
近年来,公司在抓好技改工程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大设备维修投入,并定期
对设备生产线进行全面检修及年修,对生产用房屋及建筑物进行定期修缮。
鉴于以上实际情况,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和使用年限进
行测评,认为主要生产线设备磨损率大幅降低,提高了设备主要是机械设备的使
用性能和装备水平及生产用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从而在实际上延长了固定资
产的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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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及第十九条的规定,为使
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观,公司决定调整上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业务范围无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
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 2014 年减少固定资
产折旧 6400 万元,增加 2014 年度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 4800 万元。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
情况对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财务信息客观地反映固定
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规
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不存在损
害股东权益的情形。调整后公司的财务信息客观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有
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
意调整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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