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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特钢:独立董事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04-02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主业所处行业特点以及公司实际资金
需求相吻合,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2、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
    3、同意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方大特钢独立董事关于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茂清:                                          仇圣桃:




    黄   隽:                                          彭淑媛:




                                                              2014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