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24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4-030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9 人,亲
自出席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2014 年 4 月 24 日 登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之《方大特钢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南昌燃气债权债务转移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钟崇武、刘兴明、宋瑛回
避表决本议案。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2014 年 4 月 24 日 登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之《方大特钢关于与南昌燃气债权债务转移暨
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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