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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特钢: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14-09-20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14 年 9 月 26 日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文件目录


      一、会议议程




      二、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修改发行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三、会议表决
     1.201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安排

     (一)会议时间:2014 年 9 月 26 日(星期五)9:00
     (二)会议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 475 号)
     (三)与会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四)会议主持:董事长钟崇武
     二、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介绍本次会议人员出席情况,介绍到会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情况;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宣读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咨询,公司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提问;
     (五)会议表决:对会议议案进行表决;会议工作人员清点表决票;
     (六)会议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律师见证;
     (七)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相关人员签署会议决议。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发行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4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和《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公司拟发行规
模为不超过 11 亿元(含 11 亿元)公司债券。
    2014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次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
    201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发行部门申报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
文件,并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注:
签发日期 4 月 22 日)(140373 号)。
     根据近日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审核的相关规范要求,2014 年 9 月
1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向股东大会提请修改相关公司债券
决议有效期事项,即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8、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
月”拟修改为“本次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即 2014 年 3 月 17 日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起 12 个月)”。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2014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