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同达铁选续保的公告2014-11-12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4-072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同达铁选续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于 2014 年 11 月 11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9 人,
亲自出席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
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同达铁选续保的议案》,同意
公司为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达铁选”)在中国
农业银行本溪满族自治县支行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9000 万元提供续保,期限一
年。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同达铁选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住所: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磙子沟村,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仟伍佰玖拾贰万元,经营范围:铁精粉加工、销售;铁矿石
开采(有效期至 2015-12-21)。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同达铁选总资产 983,249,397.77 元,负
债 666,010,831.52 元,资产负债率 67.74%,营业总收入 712,256,575.82 元,
利润总额 268,239,401.32 元,净利润 197,913,430.84 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获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亦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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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和要求履行了担保程序。由于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且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担保事项。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29000 万元(含公司分别与方大炭素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占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2.64%。其中,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 95000 万元(含本次担
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28%。
五、备查文件
1、方大特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方大特钢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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