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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特钢: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11-29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4-076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 9:0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
 475 号)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现场和网络方式),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具体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包括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90,746,307
      现场和网络)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7.17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

     其中:现场会议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90,649,40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7.1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5

     其中: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96,9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1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钟崇武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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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刘兴明、吴茂清、仇圣桃、彭淑媛、
         黄隽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 5 人,出席 3 人,监事李华臣、筴凤
         华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
         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是否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票数   比例     弃权票数   比例
序                                                                                                        通过
                                                             (%)               (%)                 (%)
号
1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同达铁选续保的议案   890,743.307        100       0       0.00      3,000     0.00    是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890,743,307        100       0       0.00      3,000     0.00    是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
        表决结果为: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是否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票数   比例     弃权票数   比例
序                                                                                                        通过
                                                            (%)                (%)                 (%)
号
1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同达铁选续保的议案     93,900          96.90      0       0.00      3,000     3.10   是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93,900          96.90      0       0.00      3,000     3.10   是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方世扬、罗小平
             (三)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方大特钢 201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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