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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特钢: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1-06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5-001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15 年 1 月 5 日 9:0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 475
 号)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现场和网络方式),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具体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包括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31,651,307
      现场和网络)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2.71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

     其中:现场会议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31,649,40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2.7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1

     其中: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19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钟崇武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刘兴明、吴茂清、仇圣桃、彭淑媛、
          黄隽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 5 人,出席 3 人,监事李华臣、筴凤
          华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
          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是否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票数   比例    弃权票数   比例
序                                                                                                    通过
                                                          (%)               (%)                (%)
号
1    关于续聘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31,651,307       100       0        0         0        0      是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
        表决结果为: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是否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票数   比例    弃权票数   比例
序                                                                                                    通过
                                                          (%)               (%)                (%)
号
1    关于续聘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900          100       0        0         0        0     是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方世扬、罗小平
              (三)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方大特钢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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