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17-09-27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7-060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新增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结
合采购物资市场情况,公司向关联方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方大炭素”)追加采购电极、炭砖等物资金额,增加后,本年度内本项关联
交易金额约7120万元,交易方式及期限不变,交易价格均为市场价。
公司向关联方绥芬河方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绥芬河方大贸易公
司”)采购无烟煤等物资,预计交易金额约 2150 万元,交易期限:2017 年 9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经 2017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关联交
易议案,关联董事谢飞鸣、钟崇武、饶东云、谭兆春、宋瑛回避表决本议案,该
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方大炭素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注册资本:171916.04 万元,主营业务:
石墨及炭素制品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等。
绥芬河方大贸易公司注册地:绥芬河综合保税区,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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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务:煤炭、铁矿石、矿粉、焦炭、石油焦、钢材、建材、耐火材料、冶金材
料、石灰石、化工产品、电线电缆、废旧金属、橡胶制品、仪器仪表批发零售等。
(二)交易双方的关联关系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方大集团”)系公司间接控股
股东。辽宁方大集团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持有方大
特钢 48.52%股份。
辽宁方大集团系方大炭素控股股东,持有方大炭素 40.85%股份。
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国贸”)是绥芬河方大贸易公
司控股股东,方大国贸是辽宁方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追加关联交易金额
2017年1月18日、2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2017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
意公司向关联方方大炭素等采购炭素制品,预计2017年度交易金额1500万元。 相
关内容详见2017年1月19日、2月11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的公告》、)《方大特钢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年度内炭素制品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公司向方大炭素购买电极、炭砖等炭
素制品的交易金额追加至7120万元,交易方式不变,购买价格均为市场价。
2、新增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卖方 买方 合同/ 服务 结算价格 付款 预计交 预计交易金
协议 项目 方式 易期限 额(万元)
2017 年
绥芬河方
协议 9月1日
大贸易公 公司 合同 无烟煤等 市场价 2150
约定 -12 月
司
31 日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
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
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关联方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各自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生产经营提供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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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方大炭素、绥芬河方大贸易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17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
易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交易行为合理,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项交易。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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