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8-12-12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编号:临2018-098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12 月 11 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股份回购
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
的经营范围是:汽车钢板弹簧、扭杆弹簧、 营范围是:汽车钢板弹簧、扭杆弹簧、圆簧、弹
圆簧、弹簧扁钢、减震器、弹簧专用设备、 簧扁钢、减震器、弹簧专用设备、汽车零部件、
汽车零部件、模具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 模具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汽车销售、金属
汽车销售、金属制品、铁合金、冶金原燃材 制品、铁合金、冶金原燃材料的加工及销售,黑
料的加工及销售,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 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产品及其副产品的制
工产品及其副产品的制造、销售,炼焦及焦 造、销售,炼焦及焦化产品、副产品的制造、加
化产品、副产品的制造、加工和销售;耐材、 工和销售;耐材、水渣的生产和销售;建筑安装;
水渣的生产和销售;建筑安装;理化性能检 理化性能检验;易燃液体(粗苯、煤焦油)、易
验;易燃液体(粗苯、煤焦油)、易燃固体 燃固体(硫磺)、不燃气体(氧、氮、氩)的批
(硫磺)、不燃气体(氧、氮、氩)的批发、 发、零售;普通货运;二类汽车维修(限下属分
零售;普通货运;二类汽车维修(限下属分 支机构持证经营);整车货物运输及服务;人力
支机构持证经营);整车货物运输及服务; 装卸,仓储保管;设备租赁;房屋租赁;综合服
人力装卸,仓储保管;设备租赁;房屋租赁; 务;钢铁技术开发;进出口贸易、国内贸易。旅
综合服务;钢铁技术开发;进出口贸易、国 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旅游宣传策划;旅游商
内贸易。(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许可的凭许 品开发销售;景区配套设施建设、运营;景区园
可证经营)。 林规划、设计及施工;景区游览服务、景区内客
运及相关配套服务;旅游文化传播;餐饮服务;
停车场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许可的凭许
可证经营)。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购本公司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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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股份的活动。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收购本公司股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 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
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一年 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
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作;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方案;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合并、分立、解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的方案;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项(包括子公司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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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易等事项;
外担保事项(包括子公司对外担保)、委托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十六)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三)、(五)、(六)项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项(本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会议决议);
(十七)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八)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经营范围的修改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日期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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