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方大特钢: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22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
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满足股东合理回报需求,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2、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
    3、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
要求,已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实施;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
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关于高层管理人员 2018 年度奖励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方大特钢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高层管理人员 2018
年度奖励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能够持续调动高层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促
进公司稳定发展;高层管理人员 2018 年度奖励薪酬方案符合权、责对等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高层管理人员 2018 年度奖励薪酬事项时,
相关涉及权益的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
于高层管理人员 2018 年度奖励薪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

                                      1
变更事项。
    五、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券商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
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低风险理财产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日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
行,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
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项交易。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对该
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事项。
    七、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主要用于被担保方经营需要。截
至目前,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且具
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
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担保程序。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2019 年 2 月 20 日




                                    2
(本页无正文,为方大特钢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戴新民                  黄    隽               彭淑媛



      王怀世                  朱    力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