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9-02-22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编号:临2019-019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2 月 20 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对《公司章程》部
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 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
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 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 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 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
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 控股股东应当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 履行股东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 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
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 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
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 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
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
股股东的利益。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以内召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以内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 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
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即 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八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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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
股东大会负责。 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 第一百二十五条 除本章程另有
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 规定外,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
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 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
过。 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
票。 票。
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 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
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 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
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 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
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 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
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 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
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 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
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 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
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 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
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独立董
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投票。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下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下
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专 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专
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适 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适
时设立其他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时设立其他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部由董事组成,提名、审计、薪酬与考 部由董事组成,提名、审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应有一名独立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
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专门委员 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按
会职责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的
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关规定执行。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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