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关于中国证监会同意终止公司可转债申请的公告2020-04-21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0-027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同意终止公司可转债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大特钢”)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
《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等[相关内容
详见 2020 年 2 月 28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之《方大特钢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时提交了《关于撤回方大特钢科
技 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申请》( 方大特钢文
[2020]109 号)和《关于撤回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申请文件的申请》(资证投字[2020]53 号),申请撤回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
司债券的申报材料。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
书》[2020]35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
十条的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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