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0 年 5 月 19 日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文件目录 一、会议议程 二、会议议案 (一)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安排 (一)会议时间:2020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上午 9 时。 (二)会议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 区冶金大道 475 号)。 (三)与会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 相关人员。 (四)会议主持:公司董事长徐志新。 二、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介绍本次会议人员出席情况,介绍到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情况。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宣读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咨询,公司回答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的提问。 (五)会议表决:对会议议案进行表决;会议工作人员清 点表决票。 (六)会议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律师见证。 (七)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相关人员签署相关文件。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 依据《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方大特钢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对激励对象的考核情 况,公司对 29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1,227,697 股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回购价格为 3.6242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具体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17年12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方大特钢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方大特钢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关联董事已回避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二)2018年2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方大特钢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A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 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关联董事已回避相关议 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公司于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22日在内部将激励对象的 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2018年3月6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方大特钢科技股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份有限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 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 在利用与本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四)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价格的议案》和《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已 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 事会对激励对象身份进行了核查。 (五)2018 年 4 月 1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上海分公 司完成了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向 1688 名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12377.85 万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326,092,985 股增加到 1,449,871,485 股。 (六)2019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 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退休合计 10 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101,069 股。该议案已经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2019 年 7 月 26 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业务。 (七)2019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 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 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 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1681 名激励对 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 60,863,181 股。关联董事已回避对该议案进行表决,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解除限售股票已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上市流通。 (八)2020 年 4 月 2 日,公司披露《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 施 公 告 》, 本 次 转 增 股 本 以 方 案 实 施 前 的 公 司 总 股 本 1,447,770,416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9 股。2020 年 4 月 10 日,本次转增股本实施完毕。 转增后,本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 60,814,250 股变更为 90,613,233 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 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 2017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授权,激励对象陈传兵、吴本林、王卫平、徐建华、毛 根平、王嘉祺、张优、赖庆华、朱瑶、吴丁可、李淑贤、徐绪 慧、万菁、汤嘉奇、闵志源、庄娜、刘建荣、苟艳丽、李刚、 魏刚、陈淮河、林育标、黄正 23 人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 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131,655 股将 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激励对象 周学清、胡敏娟、王瑜、刘国彦、魏平、燕贤耀 6 人因正常退 休,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6,042 股由公司回 购注销,回购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回购资金总额与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应支付的回购限制性股票总价为 4,480,564.40 元,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90,613,233 -1,227,697 89,385,536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66,564,687 0 2,066,564,687 总计 2,157,177,920 -1,227,697 2,155,950,223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157,177,920 股 变 更 为 2,155,950,223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也 将 相 应 由 2,157,177,920 元减少为 2,155,950,223 元。本次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2020 年 5 月 19 日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及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 销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4777.0416 万元。 215595.0223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4777.0416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其中:江西 215595.0223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汽车板簧有限公司11800.00万股,占公司 股,其中: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 总股本的8.150%;江铃汽车集团公司152万 1758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5%;广州市天高 江铃汽车集团公司226.48万股,占公司 有限公司0股;江西信江实业有限公司0股; 总股本的0.105%;广州市天高有限公司0 江西省进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0股;社会公 股;江西信江实业有限公司0股;江西省 众股132825.04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进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0股;社会公众股 91.745%。 197,786.542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1.740%。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2020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