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8-28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0-052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方大海鸥贸易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方大海鸥贸
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海鸥”)在浙商银行宁波分行综合授信人民币 15,000 万元提供
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宁波海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生
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方大海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海
鸥”)在浙商银行宁波分行综合授信人民币 15,000 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宁波海鸥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主要从事矿产品、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
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宁波海鸥经审计的总资产130,327.57万元,负债
42,411.22万元,资产负债率 32.54% ,营业收入 324,989.83万元,利润总额
73,114.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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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尚未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全资子公司的经营,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
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担保程序。由于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0 年 8 月 16 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75,400 万元(含公司与方大
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0.15%。其中,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50,639.22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7.38%。
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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