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04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0-071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15 人,
亲自出席董事 15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
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议案》
赞成票 1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因工作变动,吴啸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提名胡建民(简历附
后)担任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2020 年 12 月 3 日至 2022 年 5 月 26 日)。
公司董事会对吴啸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1.经审阅本次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
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2.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3.经了解,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4.同意聘任胡建民为
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赞成票 1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同意公司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西特种
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60%股权,以评估价 2990.856 万元为挂牌底价,挂牌期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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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公开挂牌转让股
权的相关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4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公开挂牌
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4 日
简历:
胡建民,男,1975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注册纳税
筹划师,历任江西远成汽车弹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新余市中创矿业有限
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萍乡萍
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胡建民未持有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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