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12-24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0-075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本溪满族自治县
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达铁选”)在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综合授信人民币
5,000 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同达铁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全体
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
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综合授信人民币 5,000 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9 月,注册资本:
4592 万元,注册地:辽宁省本溪市,主要从事铁精粉加工、销售;铁矿石开采。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同达铁选(合并)经审计的总资产 67,987.18 万
元,所有者权益 48,808.9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8.21%,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 61,017.63 万元,利润总额 22,955.64 万元。
三、公司尚未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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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全资子公司的经营,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
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担保程序。由于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82,400 万元(含公司与方
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1.17%。其中,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47,772.83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6.96%。
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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