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方大特钢关于与招银租赁及中信租赁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2022-03-19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2-032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招银租赁及中信租赁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部分固定资产作为租赁
物,分别与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租赁”)开展融资额为
人民币 3 亿元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与中信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租赁”)开展融资额为人民币 6 亿元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
期限均为三年,资金用途为公司综合流动资金周转。(以上及其他融资租赁业务
条款以最终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与招银租赁及中信租赁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
为盘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以部分固定资产作为租赁物,分别与
招银租赁开展融资额为人民币 3 亿元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与中信租赁
开展融资额为人民币 6 亿元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期限均为三年,公司
按季度支付租金,租金计算方式为等额本息,以上及其他融资租赁业务条款以最
终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招银租赁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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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72707244B
法定代表人:施顺华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8 年 3 月 28 日
注册资本:1,200,000 万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 2 幢 21 层、22 层、
23 层一单元、24 层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含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一般进出口贸易);转让
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同
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
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
提供担保;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仅限于远期类、期
权类、掉期类等三类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中信租赁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328572416H
法定代表人:刘红华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5 年 3 月 31 日
注册资本:400,000 万人民币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金昌道 637 号华夏金融中心 11 层
1102B,1102C 室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
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
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与招银租赁业务主要内容
1、融资金额:3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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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3、租赁期限:三年
4、租金及支付方式:等额本息,按季后付。
公司尚未与招银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上及其他融资租赁业务条款以最
终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二)与中信租赁业务主要内容
1、融资金额:6 亿元
2、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3、租赁期限:三年
4、租金及支付方式:等额本息,按季后付。
公司尚未与中信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上及其他融资租赁业务条款以最
终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适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可以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优化
资产结构。本次售后回租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综合流动资金周转,有利于公司经
营发展。本次交易的开展不会影响公司对资产(即租赁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
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投
资者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
务规模适度,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对公司经营不存在不利
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偿还能力,该项业务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本次业务。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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