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方大特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2023-03-18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方大
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方大特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
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2022 年 5 月,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晓慧、王怀世、
魏颜、侍乐媛、毛英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戴新民不再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
议案》,选举李晓慧、王怀世、魏颜、侍乐媛、毛英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独立董事组
成,分别为李晓慧、王怀世、魏颜、侍乐媛、毛英莉,李晓慧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1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报告》4 项
议案。
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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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 项议案。
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方大特钢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方大炭素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2 项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积极推进年报审计有关工作。在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委员认
真听取年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年审计划的时间与重
点审计事项的汇报,并提出建议与意见。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专
门会议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汇报并审议财务报表,听取年审会计师的工作进展情
况。在年报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年审机构出具的公司财务会
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勤勉尽责完成定期报告相关审核。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
报告均予以认真审阅,就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判断,并
会同董事会其他成员一起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三)督促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的年度财务报表及
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四)推动及督促公司内控评估有关工作。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
关注风险管理及内控工作,积极推动完善公司风险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完善内控
评价管理,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控自我评价。
(五)监督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
联方发生交易,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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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
的责任和义务,督促公司财务报告程序到位,推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更加科学、
合理。全体委员诚信勤勉、恪尽职守,发挥所长、积极履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
提供了保障。
2023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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