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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富能源: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5-06-04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5-临 037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      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不

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265 号文核准,2013

年 3 月,天富能源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 8 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A 股)2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7.55 元,募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887,500,000.00 元 , 扣 除 本 次 发 行 承 销 保 荐 费

52,85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 6,334,460.59 元后,且不包括人

民币普通股 A 股发行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1,828,315,539.41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存放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三山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建设公司南热电 2×300MW 热电联

产 扩 建 项 目 。 截 止 公 告 披 露 日 , 募 集 项 目 已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金

1,513,465,359.24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18,852,580.27 元。

     截止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进度情况:1 号机组于

2014 年 7 月完成 168 小时满负荷试运行,已正式并入公司电网调试

运行;2 号机组于 2014 年 9 月完成 168 小时满负荷试运行,已正式

并入公司电网调试运行。截止目前,南热电 2×300MW 热电联产扩建

项目已累计发电 25.16 亿千瓦时。

     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

明

     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

经营成本,优化财务指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

拟继续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中的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把所

使用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

序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

经 2015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意见,保荐机构
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合法,符合监管要求。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

求。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

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

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

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意见如下:

    1、天富能源使用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有效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天富能源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未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3、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不超过 12 个月。

    4、天富能源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

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申万宏源同意天富能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将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