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关于调整石河子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的公告2018-10-16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8-临 089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石河子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
件《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
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发改价[2018]5 号),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
委关于降低我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新
发改能价[2018]752 号)相关文件的精神,决定降低新疆一般工商业
用电价格,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将新疆现行销售电价中的非居民照明用电降至一般工商业用
电价格水平,合并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
2、新疆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含同价后的非居民照明用电)
销售电价和对应的输配电价,在现行一般工商业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
降低 0.0336 元(含税价,下同)。
因石河子电网已于 2018 年 1 月 20 日起取消了一般工商业(除商
业用电)和大工业电价中所含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每千瓦时 0.011 元,
故本次石河子电网实际调整为在现行一般工商业电价基础上每千瓦
时降低 0.0226 元。
文件通知上述调整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公司计划于 10 月
起执行新电价,并对已经收取电费的用户,将按照 5 月份起实际抄见
电量折算差额电费向用户进行清退。
一、本次调整前后石河子电网销售电价情况如下:
调整前石河子电网销售电价格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电度电价
类别
不满 1 千伏 1-10 千伏 35 千伏及以上
居民生活电价 0.3900
非居民照明电价 0.5640 0.5570
一般工商业电价 0.5040 0.5010 0.4970
大工业电价 0.4380 0.4350
其中: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电
0.3404 0.3374
炉钙镁磷、电石电价
农业生产电价 0.4149 0.4129 0.4099
农业排灌电价 0.3889
调整后石河子电网销售电价格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电度电价
类别
不满 1 千伏 1-10 千伏 35 千伏及以上
居民生活电价 0.3900
非居民照明电价 0.4814 0.4784
一般工商业电价 0.4814 0.4784 0.4744
大工业电价 0.4380 0.4350
其中: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电
0.3404 0.3374
炉钙镁磷、电石电价
农业生产电价 0.4149 0.4129 0.4099
农业排灌电价 0.3889
二、本次调整对公司 2018 年收入的影响:
依据公司 2018 年 5-9 月用电数据,以及去年四季度用电数据和
石河子地区用电情况测算,本次下调石河子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
价格后,预计会降低公司 2018 年收入约 850 万元。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