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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富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05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8-临103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
事,2018 年 12 月 4 日上午 10:30 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
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
联方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水利电力”)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天富集团”)就第八师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供热)移交改造项目及第八师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电力
改造工程小区配网及户表改造项目改造施工工程签订两份建设施工
合同,合计合同金额为 157,205,447.59 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全面了解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水利电力与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签订
两份《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合同
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1-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
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
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建筑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8-临 105)。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磊、刘伟、陈军民、程伟东
回避了表决。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公司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
联方新疆天富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水利电力与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控股
子公司新疆天富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就第八师天富养老产业园绿
化景观建设项目建设签订建设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 8,260,981.60
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全面了解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水利电力与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控股子公
司新疆天富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就“第八师天富养老产业园绿化景
观建设项目”建设签订《建筑施工合同》,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
要;合同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没有
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同意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
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建筑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
(2018-临 105)。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磊、刘伟、陈军民、程伟东
回避了表决。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公司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
联方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签订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水利电力与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全资
子公司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就第八师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家属区
“三供一业”(供水)移交改造项目建设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
同金额为 42,448,398.24 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全面了解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水利电力与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全资子公
司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就“第八师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家属区‘三
供一业’(供水)移交改造项目”建设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为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合同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定价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决
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
范的要求。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
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建筑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8-临 105)。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磊、刘伟、陈军民、程伟东
回避了表决。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公司拟挂牌转让新疆天富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0%股


                              -3-
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挂牌转让的方式,公开转让公司持有的新疆天富阳
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0%的股权,交易价格参考经北京卓信大华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8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以收益法评估的股权价
值 3,137.07 万元,并基于市场综合因素考量,公司挂牌转让价格不
低于 3,350 万元。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公司拟开展资产证券化(四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四期)项目,拟以合同债权作为基础
资产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发行规模、存续期限待具体方案确定后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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