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8-临105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建筑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1、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水利电力”)就第八师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供热)移交改造项目及第八师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电力 改造工程小区配网及户表改造项目改造施工工程,与公司控股股东新 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签订两份《建设 施工合同》,合计合同金额为 157,205,447.59 元; 2、水利电力就第八师天富养老产业园绿化景观建设项目建设, 与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养老服务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天富养老”)签订建设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 8,260,981.60 元; 3、水利电力就第八师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 水)移交改造项目建设,与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石河 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众水务”)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合同金额为 42,448,398.24 元; 4、上述四个合同总计金额为 207,914,827.43 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均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磊先生、刘伟先生、程伟 东先生、陈军民先生均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公告披露日的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天富集团发生关联 交易金额为 20,117,973.65 元;公司与天富养老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1,752,704.10 元 , 公 司 与 泽 众 水 务 发 生 关 联 交 易 金 额 为 2,481,338.23 元。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石河 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签订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 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新疆天富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 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签订建设项 目施工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水利电力与公司控股股东 天富集团就第八师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热)移 交改造项目及第八师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电力改造工程小 区配网及户表改造项目改造施工工程签订两份建设施工合同,合计合 同金额为 157,205,447.59 元;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水利电力与公司 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天富养老就第八师天富养老产业园 绿化景观建设项目建设签订建设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 8,260,981.60 元;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水利电力与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全资子 公司泽众水务就第八师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供水) 移交改造项目建设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 42,448,398.24 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 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设 项目施工合同的议案》;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 新疆天富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议案》;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石河子 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 签订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议案》;上述议案关联董事赵磊、刘伟、程 伟东、陈军民均回避了表决。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 同关联人之间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未存在达到 3,000 万元且达到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人基本情况 1、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 52 小区北一东路 2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伟 注册资本:1,741,378,100 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职业技能培训、电力能源资产运营、物业管理、房屋 租赁、园林绿化、劳务派遣。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天富集团总资产 35,394,910,831.52 元,净资产 7,296,226,836.87 元,营业收入 7,046,946,185.19 元, 净利润 6,772,552.60 元。(以上均为合并数,未经审计)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天富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2、新疆天富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兵团石河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 146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何赟煊 注册资本:20,2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养老机构的设计、经营、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开 发与经营;养老产业的信息咨询及培训;养老行业的信息管理软件开 发设计;食品、饮料加工及销售;康复治疗及病房护理设备的设计、 加工、销售;物业管理;房屋及场地的租赁;信息技术研发;网络工 程设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家用电器及机电设备销售、安装 及技术服务;电子产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家具、文化用品、水 果、蔬菜、家禽、生鲜肉、禽蛋、饲料、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五金的销售(并利用互联网从事上述商品的销售);网上贸易代理;代 居民收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票务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信 息服务(新闻、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金融信息除外); 广告设计、代理、制作及发布;知识产权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汽 车租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图书、 音响制品的销售;针织纺品、化妆品、装饰材料、汽车配件、润滑油、 体育用品、钟表、眼镜、玩具、陶瓷制品、珠宝首饰、橡胶制品、塑 料制品的批发兼零售;自营和代理种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天富养老总资产 271,044,937.27 元, 净资产 56,658,101.58 元,营业收入 85,907.17 元,净利润-39,777.33 元。(以上均为合并数,未经审计)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天富养老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控 股子公司。 3、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二路 14 小区 7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海婴 注册资本:226,526,000 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活饮用水;城镇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管道工程 施工;管道配件、水表及配件的销售。 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泽众水务总资产 1,020,875,318.35 元,净资产 490,259,028.75 元,营业收入 64,705,807.79 元,净利 润-3,034,236.23 元。(以上均为合并数,未经审计)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泽众水务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全 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水利电力拟就第八师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供热)移交改造项目及第八师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电力 改造工程小区配网及户表改造项目改造施工工程,与公司控股股东天 富集团签订两份《建设施工合同》,合计合同金额为 157,205,447.59 元; 2、水利电力拟就第八师天富养老产业园绿化景观建设项目建设, 与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天富养老签订建设施工合同, 合同金额为 8,260,981.60 元; 3、水利电力拟就第八师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供水)移交改造项目建设,与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泽众水务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 42,448,398.24 元。 4、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由双方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总计合同金 额为 207,914,827.43 元。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有 利于增加公司收入;此次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公平合理, 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7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 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议案》;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 联方新疆天富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议案》;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石河 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 司签订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议案》;上述议案关联董事赵磊、刘伟、 程伟东、陈军民均回避了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此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意见,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 作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已事先全面了解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拟审议议案 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公司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 责任公司与关联方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设项目施工合 同的议案》、《关于公司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与关联方新疆天富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的议案》、《关于公司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与关联方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签订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中的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关联标的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水利电力与天富集团签订两份《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 同》,承接天富集团“第八师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供热)移交改造项目及第八师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电力 改造工程小区配网及户表改造项目”的建筑安装施工,合计合同金额 为 157,205,447.59 元。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公 平合理; 上述关联交易中的关联方天富养老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 控股子公司;关联标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水利电力与天富养老签订 《建筑施工合同》,承接“第八师天富养老产业园绿化景观建设项目” 的建设施工,合同金额为 8,260,981.6 元。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由 双方协商确定,公平合理; 上述关联交易中的关联方泽众水务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 全资子公司;关联标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水利电力与泽众水务签订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接泽众水务“第八师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家 属区‘三供一业’(供水)移交改造项目”的建设施工,合同金额为 42,448,398.24 元。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平合 理。 综上,我们认为,上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关联交易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全面了解了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全部事项,并对此其中关联交易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 关联方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议案;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水利电力与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签订两 份《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合同价 格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 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2)关于公司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 关联方新疆天富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议 案;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水利电力与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控股子公司 天富养老就“第八师天富养老产业园绿化景观建设项目”建设签订《建 筑施工合同》,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合同价格参考市场价格, 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 利益;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3)关于公司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 关联方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签订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议案;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水利电力与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 泽众水务就“第八师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水) 移交改造项目”建设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为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的需要;合同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 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 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上述关联交 易事项。 六、附件 1、《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 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