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关于延迟发布《“16天富01”债券发行人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的公告2019-01-15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9-临01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迟发布《“16天富01”债券发行人是否上调本
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
的公告》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6年3月8
日公开发行“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称“16天富01”),根据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及新疆天富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
下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
行人赎回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条款,发行人应于本次债券第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2019年3月8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由于《募集说明书》的部分条款部分内容不能满足现有实际情况,
本次债券拟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星期一)上午 10:00 召开债券持
有人会议,审议将《募集说明书》原规定“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 0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其中 1 个基点为 0.01%。发行人将于本期
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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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
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变更为:“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 0 至 500 个基
点(含本数),其中 1 个基点为 0.01%。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
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1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
的公告。”的事项。
鉴于上述变更事项,公司将延迟发布“16 天富 01”债券发行人
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有关
公告。具体公告时间以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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