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关于“16天富01”上调票面利率的提示性公告2019-02-15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9-临 024
债券代码:136271 债券简称:16 天富 0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 天富 01”上调票面利率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调整前适用的利率:3.76%
●调整后适用的利率:7.00%
●调整后起息日:2019 年 3 月 8 日
●本公告为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正式发布关
于“16 天富 01”上调票面利率的公告,并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2019
年 2 月 25 日和 2019 年 2 月 26 日进行回售申报登记。
特别提示:
根据《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
约定,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有权决定是否在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债券简称“16 天富 01”,债券代码“136271”,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决定放弃行使赎回选择
权,同时将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上调 324 个基点,即 2019 年
3 月 8 日至 2021 年 3 月 7 日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7.00%。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
3、发行总额:10 亿元。
4、债券简称:16 天富 01。
5、债券代码:136271。
6、债券品种及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赎
回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金额: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
8、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9、债券发行批准机关文号: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167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10、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76%,在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未被赎回或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调基点,并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11、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 0 至
500 个基点(含本数),其中 1 个基点为 0.01%。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
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1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
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
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2、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本
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3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
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
债券将继续在第 4 年、第 5 年存续。
1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
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
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
日,发行人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
工作。
14、回售申报: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
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债券持有人可
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
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内不进行
申报的,则被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
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5、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
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
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
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
面总额分别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
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
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6、起息日:2016 年 3 月 8 日。
17、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
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8、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3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若公司在债券发行后第 3 年末赎回本期债券,则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3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9、兑付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
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
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20、兑付日:2021 年 3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
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19 年 3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
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19 年 3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2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2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23、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4、债券受托管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发行费用后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 “16 天富 01”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行使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决定行使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即将本期债券存续期的最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上调 324 个基点,
调整后,本期债券 2019 年 3 月 8 日至 2021 年 3 月 7 日的票面利率为
7.00%。公司将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正式发布关于“16 天富 01”上调
票面利率的公告,并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2019 年 2 月 25 日和 2019
年 2 月 26 日进行回售申报登记。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发行人发出关于上调本期债券票面
利率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
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回售相关实施办
法请参见《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 天富 01”公司债券
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 023)。
三、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一)发 行 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炜
联系电话:0993-2901128
传 真:0993-2904371
(二)主承销商: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旻曦
联系电话:010-88300565
传 真:010-88300580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