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26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9-临029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
事,2019 年 2 月 25 日上午 10:30 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
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四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开展资产证券化(四期)项目,设
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为公司依据特定高压供用电
协议对特定购电客户享有的收取特定月份(2018 年 11 月至 2019 年 9
月期间内)电费的合同债权及其从权利。同意专项计划拟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
为优先级、次优级(如有)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优先级资产支
持证券、次优级资产支持证券(如有)由符合条件的合格投资者认购,
预期收益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通过询价方式确定:次级资产支持证
券由公司和/或关联企业全额认购,其中公司认购的次级资产支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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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占总规模比例不超过 5%。公司取得本次专项计划募集资金,将全
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同意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对专项计划作出差额补足承诺并将专
项计划基础资产涉及的供电设备等相关资产抵押予专项计划,同意公
司配合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池调整机制,同意公司作为专项计划的资
产服务机构。
上述方案要点仅为本专项计划草案内容,具体方案以本专项计划
《计划说明书》确定的内容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资产证券
化相关的一切事宜,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条件、政策环境及监管部
门的要求或建议,在募集资金总额上限的范畴内对专项计划方案要点
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资产的范围及定义、专项计划存续期间、
增信措施、公司参与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份额的上限等内容。同时,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1)依据市
场变化或监管部门提出的要求或建议,在方案要点的范畴内与专项计
划管理人共同协商确定交易及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资
产转让限额、特定购电客户及具体用电月份、募集资金具体数额及用
途、各级资产支持证券规模及兑付安排、担保事项、底层资产及相关
资产抵质押、各项承诺的具体操作机制等),或适当调整资产证券化
具体方案;(2)决定及办理与发行、备案、挂牌相关的必要事宜:(3)
决定及办理其他与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以及签署所有相关协议/文件
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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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专项计划的设立情况需报中
国基金业协会备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处置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在新疆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处置 29 套
房屋建筑物,合计建筑面积 2,431.29 平方米。交易价格由以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为基准日,采用市场法及收益法的资产评估价值确定,合
计金额为 1,378.56 万元人民币。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公司关联方新疆天富消防安保有限公司中标公司子公司
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消防设备采购并签订相关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
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现代服务有限公
司之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消防安保有限公司就南热电消防设备及消
防车辆采购签订协议,交易价格由竞价中标确定,中标金额为 388 万
元人民币(含税价)。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全面了解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本次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
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现代服务有限公司
之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消防安保有限公司采购消防设备材料及消防
车辆,是基于消防安全的要求;关联交易价格通过招标竞价确定,体
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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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利益;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新疆天富消防安保有限公司中标公司全资子
公司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消防设备及车辆采购项目并签订相
关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临 032)。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磊、刘伟、陈军民、程伟东
回避了表决。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流
动性支持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
协商,由天富集团向公司提供为期十二个月的流动性支持,总金额不
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具体方式为公司与天富集团签订委托付款协议,
在取得债权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天富集团代公司向债权人支付日常
应付账款,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
票、实物资产抵付等各类付款方式。天富集团不就上述代付款项向公
司收取任何费用;公司每六个月与天富集团结算一次期间代付款项。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全面了解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
集团”)通过为公司代付日常应付账款的方式,为公司提供十二个月
内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的流动性支持,有利于缓解公司日常流动资
金压力;公司将就上述代付事项与天富集团签订相关协议,且天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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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上述代付款项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
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临 033)。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磊、刘伟、陈军民、程伟东
回避了表决。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9-临 031)。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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