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2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9-临043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4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
事,2019 年 4 月 11 日上午 10:30 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
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出
售其参股子公司石河子立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5.26%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
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其持有的石河子立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5.26%
股权,交易价格经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评估确定,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336.68 万元。交易完
成后,公司及天富南热电将不再持有立城建材的股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全面了解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
-1-
股东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出售其持有的石河子立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5.26%的股权,是基于
公司持续清理非主业子公司,集中精力做大做强公司电、热、天然气
三大主业的战略布局;交易价格经评估确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为上述关联交易提
供评估服务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备从事证券及
期货业务资格,不存在影响其专业性及独立性的情形;关联交易决策
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
的要求。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出售其参股子公司石河子立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5.26%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临 045)。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磊、刘伟、陈军民、程伟东
回避了表决。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新疆天富现代服务有限公司出租资产的议
案;
同意公司向新疆天富现代服务有限公司出租闲置的相关资产,租
期为 13 年,租金总计 553.60 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所属石河子市红星路 54 号土地,面积共 1,146 平方米,
租期为 13 年,租赁期限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至 2032 年 2 月 28 日,租
金标准为每年 25 万元,租金合计 325 万元。
-2-
2、公司北工业区脱硫剂厂区土地,面积共 19,870 平方米,租期
为 13 年,租赁期限自 2019 年 5 月 1 日至 2032 年 4 月 30 日,其中 2019
年 5 月 1 日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租金标准为每年 10 万元;2023 年
5 月 1 日至 2027 年 4 月 30 日,租金标准为每年 10.30 万元;2027 年
5 月 1 日至 2032 年 4 月 30 日,租金标准为每年 10.50 万元,租金合
计 133.70 万元。
3、公司科技园车库,面积共 2,000 平方米,租期为 13 年,租赁
期限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至 2032 年 2 月 28 日,租金标准为每年 7.30
万元,租金合计 94.9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全面了解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本次公司向关联方新疆天富现代服务有限公司出租闲置资产,
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使用,降低公司运营费用;关联交易经双方协商,
以参照周边地区同类租赁价格且不低于上述资产年度折旧费用确定
租金标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决策和
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
要求。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新疆天富现代服务有限公司出
租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临 046)。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磊、刘伟、陈军民、程伟东
回避了表决。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新疆天富现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资产租赁
-3-
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新疆天富现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资产租赁补充协议,
续租公司闲置的相关资产,租金总计 1,263 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1、续签公司 3 号热源厂、22 号小区锅炉房、24 号小区热源厂、
14 号小区锅炉房、26 号小区热源厂房屋租赁合同,续租期限为 8 年,
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28 年 4 月 30 日,其中 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租金标准为每年 90 万元;2023 年 5 月 1 日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租金标准为每年 99 万元;2026 年 5 月 1 日至 2028 年
4 月 30 日,租金标准为每年 108 万元,租金合计 783 万元。
2、续签供热分公司闲置的老旧生产综合楼(不含一楼客服大厅)
房屋租赁合同,续租期限为 12 年,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32 年 4
月 30 日,租金标准为每年 40 万元,租金合计 48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全面了解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新疆天富现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资产租赁
补充协议,将闲置资产续租给现代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使用,
降低公司运营费用;关联交易经双方协商,以参照周边地区同类租赁
价格且不低于上述资产年度折旧费用确定租金标准,没有损害公司利
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
项。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新疆天富现代服务有限公司签
订资产租赁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临 047)。
-4-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磊、刘伟、陈军民、程伟东
回避了表决。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及兴业银行霍尔果斯国际边
境合作中心支行申请跨境借款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期限
1 年。本次贷款为跨境融资,实际利率以借款办理时市场利率为准。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公司委托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中期票据,发行期限 3-5 年,最终发行利率以发行时市场利率
为准。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1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