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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黑牡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2016-11-30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6-053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
况下,公司(包括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
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目前闲置自有资金的实际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
自有资金,解决资金错配问题,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以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在授权有效期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
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其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基金管
理公司理财产品、资产管理公司理财产品等。
    (1)银行理财产品:国内银行公开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券商、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
度低的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5、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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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
司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
   6、决议有效期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事
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7、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投资与决策管理制度》
等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
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
   (二)控制投资风险措施
   1、公司将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对投资理财项目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进行严格评
估、筛选,谨慎选择合适的投资理财项目。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选择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明确具体的投资
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内设财务部门负责理财
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监督,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
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控制与审计部门负责
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
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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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6、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
时披露公司投资理财的具体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投资与决策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提交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投资理财的议案》进行审阅后,我们就此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障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2、同意公司(包括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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