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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黑牡丹:关于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8-054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
    浙江港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港达”)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拥有 100%表决权的控股子公
司常州黑牡丹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建设”)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
置业向其控股子公司常州绿都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都房地产”)借款人民
币 30,600 万元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黑牡丹建设已实际
为黑牡丹置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拟按所持其控股子公司浙江港达 51%的股权比例,为
浙江港达向金融机构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 34,000 万元融资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7,34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黑牡丹置业已实际为浙江港达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盘活沉淀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绿都房地产拟将沉淀资金对其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有偿借款,其中公司全资子公
司黑牡丹置业拟借款人民币 30,600 万元,该笔借款由公司拥有 100%表决权的控股子
公司黑牡丹建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2 年。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浙江港达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 34,000 万元融资额度,由黑牡丹置业和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港龙”)按各自所持浙江港达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黑牡丹置业
                                       1
按所持浙江港达 51%股权比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7,34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
时,浙江港达以其名下“望月湾”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
担保期限不超过 3 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 6 号楼
    法定代表人:史荣飞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自主开发房产的出租、出售、转让及配套服务;建筑
装饰工程施工;给水设备、中央空调设备安装;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
的销售;房地产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黑牡丹置业 100%的股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黑牡丹置业资产总额人民币 802,052.45 万元,负债
总额人民币 543,625.7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 33,000.00 万元,流动负
债总额人民币 510,625.79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258,426.66 万元,2017 年度营业收
入人民币 144,051.64 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44,878.96 万元。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黑牡丹置业资产总额人民币 741,769.02 万元,负债总
额人民币 489,714.86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 29,988.00 万元,流动负债
总额人民币 459,726.86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252,054.16 万元,2018 年 1-9 月营业
收入人民币 38,420.41 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3,627.50 万元。
    (二)浙江港达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太湖路 1199 号天和大厦七层 702 室
    法定代表人:史荣飞
    注册资本:10,408.16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普通房地产开发、建设、出售、出租。物业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黑牡丹置业持有浙江港达 51%的股权,江苏港龙持有浙江港达 49%的股权。
    浙江港达成立于 2017 年 3 月份。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浙江港达资产总额
人民币 67,122.95 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 57,867.8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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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币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 57,867.81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9,255.14 万元。
2017 年 3-12 月营业收入人民币 0 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744.86 万元。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浙江港达资产总额人民币 129,827.86 万元,负债总额
人民币 121,099.8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
121,099.84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8,728.02 万元。2018 年 1-9 月营业收入人民币 0
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935.28 万元。

    三、担保内容

    黑牡丹建设拟为黑牡丹置业向其控股子公司绿都房地产借款人民币 30,600 万元
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2 年。
    浙江港达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4,000 万元融资额度,由黑牡丹置业
按所持浙江港达 51%的股权比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7,34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江苏港龙按其所持浙江港达 49%的股权比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6,660 万元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同时,浙江港达以其名下 “望月湾”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提
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3 年。

    四、董事会意见

    就本次担保,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
独立董事同意实施本次担保,并同意将本次担保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资金用于
黑牡丹置业和浙江港达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两家被担保子公司目前生
产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将《关于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资金用于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两家子公司
目前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且黑牡丹置业仅对浙江港达的融资额度中按持股比例范围
内的额度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
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3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07,032.34 万元,
且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子公司间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 13.78%。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对
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3、黑牡丹置业、浙江港达 2018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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