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黑牡丹:关于全资子公司放弃其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2018-12-01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8-066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放弃其控股子公司
                  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
    常州牡丹君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牡丹君港”)为黑牡丹(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黑牡丹置业”)的控股子公司,其中黑牡丹置业持有牡丹君港 51%的股权,
港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龙实业”)和鸿丽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鸿丽发展”)各自持有牡丹君港 24.50%的股权。近日,黑牡丹置业收到
港龙实业发来的《关于拟转让常州牡丹君港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通知》,为优化
股权结构,港龙实业拟将其所持牡丹君港 24.5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30 万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以人民币 13,354.53 万元转让给港龙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龙发展”),其中港龙实业的实际控制人和港龙
发展的实际控制人为关联方。鉴于上述标的股权转让为港龙实业的实际控制人为
优化股权结构而进行的相关调整,上述标的股权调整后,港龙发展完全承继港龙
实业作为牡丹君港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不改变港龙实业与黑牡丹置业以及鸿丽发
展合资设立牡丹君港的合作模式,不影响黑牡丹置业的权益,在综合评估放弃股
权优先购买权对牡丹君港控制权及后续经营的影响后,公司同意黑牡丹置业放弃
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黑牡丹置业仍持有牡丹君港 51%
的股权,牡丹君港仍为黑牡丹置业的控股子公司。
     该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1
    (一)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收到港龙实业发来的《关于拟转让常州牡
丹君港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通知》,为优化股权结构,港龙实业拟将其所持牡丹
君港 24.5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30 万元)以人民币 13,354.53 万元
的价格转让给港龙发展,其中港龙实业的实际控制人和港龙发展的实际控制人为
关联方。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放弃其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鉴于上述标的股权转让为港
龙实业的实际控制人为优化股权结构而进行的相关调整,上述标的股权调整后,
港龙发展完全承继港龙实业作为牡丹君港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不改变港龙实业与
黑牡丹置业以及鸿丽发展合资设立牡丹君港的合作模式,不影响黑牡丹置业的权
益,同意黑牡丹置业在港龙发展以及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港龙发展关联
方,以下简称“港龙地产”)出具下述书面函件,承诺能够按照下述书面函件办
理股权质押登记的情况下,放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常州牡丹君
港置业有限公司章程》对标的股权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1、鉴于港龙实业已将其所持牡丹君港的 24.50%的股权质押给黑牡丹置业,
港龙发展向黑牡丹置业出具承诺函,承诺在标的股权转让完成后,将其受让取得
的牡丹君港 24.50%股权质押给黑牡丹置业,并于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
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理质押登记。

    2、港龙地产向黑牡丹置业出具担保函,为港龙发展将其受让取得的牡丹君
港 24.50%股权质押给黑牡丹置业的股权质押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八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
易实施指引》,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2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港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中国香港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主要办公地点:27/F, Neich Tower, 128 Gloucester Road, Wan Chai, Hong
Kong
    注册资本:1 元港币
    主营业务:投资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华扬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100%
    董事:吕永怀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港龙发展成立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目前暂
未开展业务。
    其他关系说明:港龙发展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港龙发展成立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其控股股东华扬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截至目前尚无相关财务数据。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港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中国香港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主要办公地点:G/F 167-169 YU CHAU ST SHAMSHUIPO KL
    注册资本:200 万元港币
    主营业务:投资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陈美琴持股 33.334%,黄桂花和黄秀雪各自持股
33.333%
    董事:吕永怀


                                     3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目前主要持有物业,取得物业出租的租金收入。
    其他关系说明:港龙实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港币 586.27 万元,资产净额为港币
-1,230.01 万元;2017 年 4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营业收入为港币 36.00
万元,净利润为港币-95.31 万元。(数据已经会计师行审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牡丹君港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史荣飞
    注册资本:54,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限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核定范围);房屋租赁;
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给水设备、中央空调设备安装;建筑材料、五金、交电、
金属材料的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涉及国家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黑牡丹置业持有牡丹君港 51%的股权,港龙实业持有牡丹君港 24.50%的股权,
鸿丽发展持有牡丹君港 24.50%的股权。目前,港龙实业、鸿丽发展已分别将其
持有的牡丹君港 24.50%股权质押给黑牡丹置业。港龙发展承诺,标的股权转让
完成后,将其受让取得的标的股权质押给黑牡丹置业。
    牡丹君港成立于 2018 年 1 月。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牡丹君港资产总额
人民币 200,693.44 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 147,848.76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52,844.69 万元,2018 年 1-9 月营业收入人民币 25.67 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1,155.31 万元。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同意黑牡丹置业放弃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对牡丹君港的控制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黑
牡丹置业持有的牡丹君港 51%的股权比例不变,牡丹君港仍为黑牡丹置业的控股
子公司。港龙实业的实际控制人和港龙发展的实际控制人为关联方,上述股权转


                                     4
让不影响黑牡丹置业、鸿丽发展及港龙实业签署的《常州市龙虎塘地块合作开发
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以下简称“开发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的继续履行,
《开发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中港龙实业享有的权利、权益及应履行的责任和义
务均由港龙发展继续享有及履行。

   五、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