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公告2019-04-02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9-014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8 月 26
日和 2018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8 年 11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并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首次实施了回购;2019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
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3 月 7 日披露了《黑牡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2018 年 10 月 10 日、2018 年 11 月 2 日、2018
年 11 月 14 日、2018 年 12 月 3 日、2019 年 1 月 2 日、2019 年 2 月 2 日、2019
年 3 月 2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公告 2018-033、2018-034、
2018-040、2018-046、2018-056、2018-058、2018-059、2018-062、2018-067、
2019-001、2019-004、2019-007、2019-009、2019-010)。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9 年 3 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36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344%,购买的最高价为 6.69 元/股,最低价为 6.60 元/股,
支付的金额为 2,392,796.0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19 年 3 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2,57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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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1556%,购买的最高价为 6.69 元/股,最低价为 5.69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39,834,649.75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实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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