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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黑牡丹:关于2020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0-04-21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0-017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
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包括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拟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由公
司及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品种:
    银行理财产品:国内银行公开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券商、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
低的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委托理财概况
    2020 年 4 月 17 日,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2020 年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1/5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解决资金错配问题,在不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
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闲置资
金的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及公司各级
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银行理财产品:国内银行公开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券商、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严谨,
风险度低的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基础上,对投资理财项目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谨慎
选择合适的投资理财项目。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
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选择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明确
具体的投资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中心
负责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监督,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
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控制与审计部
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财务中心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
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6、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披露公司投资理财的具体情况。


                                   2/5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为控制风险,公司 2020 年预计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为
国内银行公开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和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低的集合理财
产品、专户理财产品品种,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可由
公司及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基金管理公司理财产品、资产管理公司理财
产品等。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对委托理财项目制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以资金安全及保持
合理的流动性、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求为主要原则,并进行严格的风险
控制;公司严格评估选择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选择资信状况、财务
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为合作
方,并根据业务需要与合作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双方
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着重考虑理财产品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与公司资金
计划安排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财务中心将跟踪委托理财资金
的进展及安全状况,确保到期收回。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预计公司 2020 年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
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预计公司 2020 年开展委托理财选择的合作方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
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
管理层在上述范围内选择确定具体合作方。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3/5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12 月
资产总额                                                        3,075,131.77
负债总额                                                        2,124,230.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43,750.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5,449.42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06,979.03 万元,其
中可动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64,196.39 万元;委托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人民币 250
万元;若按照 2020 年拟用于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人民币 30,000 万元计算,占公
司最近一期期末(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为 7.37%。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发展。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未来主营业
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二)会计处理方式
    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根据产品品种和业务实质列示为
“债权投资”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理财收益列示为“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或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
度低的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
动及相关风险因素的影响,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经济
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公司章程》以及《投资与决
策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经对公司提交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

                                    4/5
       《关于 2020 年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进行审阅后,就公司
       2020 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20 年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且公司已制定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方案,有利
       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同意公司 2020 年滚动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并同意将《关于 2020 年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    实际收       实际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入金额    回本金       收益     本金金额
  1     华泰价值新盈 17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50         0        371           250
                    合计                                   250         0        371           25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25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0.03%
最近 12 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                                  0.47%
目前已使用的额度                                                                              250
尚未使用的额度                                                                             29,750
总额度                                                                                     30,000
           注:“华泰价值新盈 17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是公司为了盘活所持金融资产,增强存量资

       产的附加收益,由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作为托管人所成立的。该资管计划期限为三年,以公司持有 3,000 万股江苏银行股票资

       产作为市值基本配置,出资 250 万元现金参与股票及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网下申购、逆回购、银

       行存款以及货币市场基金等。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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