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1-02-10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1-004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时间:2021 年 2 月 22 日至 2021 年 2 月 23 日(每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3:0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黑牡丹(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贺凤仙女士作为征集人
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贺凤仙女士,其基本情况
如下:
贺凤仙,女,曾任中国纺织总会办公厅及规划发展部副主任,国家纺织工业局
企业改革司副司长,中国纺织机械和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
长,中国纺织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
司副总裁,恒天立信工业有限公司(港股代码 00641)执行董事兼主席;现任公司
独立董事。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
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贺凤仙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八届二
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投了同意票。
表决理由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
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任职资格的规
定;同时,激励对象亦不存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所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股权激励计划的拟定、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
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日期、解除限售
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
4、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考核指标的设定
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
划的考核目的。
5、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
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6、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完善中长期
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核心员工积极性,稳定核心队伍,抵御人才流失的风险,
发挥聚才引才效果,为公司加快转型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为公司转型发展创造可持
续、可预期的内部环境;有利于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积
极促进公司业绩稳定增长及长期健康发展。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2 月 25 日 1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2 月 25 日
公司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常州市青洋北路 47 号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
(三)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2
的议案
关于制定《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3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情,详见公司 2021 年 2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03)。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
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1 年 2 月 18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 年 2 月 22 日至 2021 年 2 月 23 日期间(每日上午 8:00
-11:30,下午 13:00-17: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
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
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
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向征集人送达上述文件的方式: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
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
送达指定地址;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青洋北路 47 号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
收件人:何晓晴、刘正翌
邮政编码:213017
联系电话:0519-68866958
公司传真:0519-6886690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未在规定征集时间内的送达为无效送达,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授权股
东可按有关规定自行行使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后,由对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以下简称“见
证律师”)按下述规则对提交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结果将提
交公司董事会,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
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
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
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征集人将视为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除征集人外又委托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的,且在
现场会议召开前未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
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
对、弃权中选其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视为委托股东
对征集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委托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
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
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
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贺凤仙
2021 年 2 月 10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1: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
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黑牡丹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黑牡丹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
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贺凤仙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1
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2
案
关于制定《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3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
4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注:1、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
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
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
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大会上代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予以确
认。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