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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黑牡丹: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1-02-20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1-005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
开了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及八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
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
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 、 公 司 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
法》《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
材料。
    2、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 月 8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公司员工可向公
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
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
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2 月 20 日